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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的通知

编辑: 麦林小编 / 来源:文字号 2017年3月17日 / 日期:2021-04-21 10:26:14 / 阅读数:187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财政局,各相关行业机构、行业协会,各新闻出版企业:

  自2014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来,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的统一部署与具体指导下,各地新闻出版广电局、财政厅(局)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新闻出版行业协会、行业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广大新闻出版企业积极参与,技术企业全力支持,实施了一批转型升级项目,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已取得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成果。 

  通过实践探索,一批新闻出版企业已形成“制定长远规划、建立专职部门、建设专业队伍、落实重点标准、找准市场需求、实施项目带动”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模式,探索出“标准研制、装备配置、资源建设、产品开发、平台搭建、服务创新”的数字化转型升级路径;一批技术企业紧跟行业发展,不断完善技术工具与系统,并推动相关标准的建立与完善,数字化转型升级技术体系已初步形成;相关行业协会与行业机构加强建设,解决数字化转型升级行业级共性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启动了技术支持服务、内容资源管理、数据共享、知识服务等行业级平台建设。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已基本具备进入深化阶段的基础条件。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财政部将继续深入推进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现将深化阶段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新闻出版业数字出版“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继续深入推动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通过政府引导,以企业为主体,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市场机制调节作用,进一步加快文化与科技融合,提高新闻出版业生产力、传播力、影响力,丰富产品形态、提升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与国民经济各领域提供资讯、数据、文献、知识的多层级信息内容服务,推动新闻出版业成为文化产业的中坚和骨干,将文化产业打造成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二、目标与原则 

  (一)主要目标。 

  1.推动新闻出版企业加快完成数字化转型升级。完成技术装备优化升级、内容资源精细化加工,实现出版流程再造,具备多形态数字内容产品的生产能力;完成数据管理工具与系统的配置,实现资源数据、产品数据、市场数据等相关数据的资产化管理,具备以数据为支撑的运营能力;完成知识服务模式建设,以其引领、兼容其他服务模式建设,满足大众、教育、学术研究领域信息消费市场的用户需求,具备多层级立体化的服务能力。 

  2.初步建成支撑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行业服务体系。加快相应的行业服务机构建设;继续推进数字出版标准化工作,不断完善支持数字化内容生产、传播与服务的标准体系;完成新闻出版业数据体系建设,实现行业数据交换、共享与应用;完成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培养一批数字出版专业人才和复合型高端人才。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政府加强宏观指导,重点推进基础建设;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鼓励新闻出版企业以用户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2.财政投入与社会资本相结合。政府完善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新闻出版企业积极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吸引社会资本注入,提高市场风险应对能力。 

  3.成果推广与持续创新相结合。支持新闻出版企业参照先行企业的转型升级路径,按照转型升级总体部署,深入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支持新闻出版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大胆创新,结合自身实际,在丰富产品形态、改进服务模式和深化跨界融合等方面不断开展实践探索。 

  三、主要任务 

  全面总结新闻出版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以来取得的各项成果,推广在中央文化企业范围内实施的技术装备改造项目、专业领域内容资源库建设项目、投送平台建设项目的相关成果,以及在全行业范围内实施的MPR国家标准应用示范项目、CNONIX国家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知识服务模式试点项目的相关成果;充分运用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中华字库工程等新闻出版重大科技工程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一步提升新闻出版业的技术应用水平和能力。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继续深化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 

  1.优化软硬件装备。新闻出版企业要结合本企业数字化进程、数字出版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搭建硬件环境,采购并不断优化推动数字化转型升级的相关技术装备,包括:资源标识管理及基于ISLI国际标准、MPR国家标准的关联构建工具系统、数字化编辑出版工具系统、数据采集管理与应用工具系统、版权保护工具集、版权资产管理系统、数字印刷与按需印刷支持系统、运营服务支撑系统、知识服务支持工具系统等。加强行业转型升级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制定并完善数字化转型升级标准体系,搭建行业级技术服务平台。 

  2.开展数据共享与应用。新闻出版企业及相关下游企业,要基于CNONIX国家标准对现有业务管理、用户管理等相关数据管理系统进行优化和升级改造;要结合所处产业链位置及企业实际情况,与数据应用服务企业开展合作,采购其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数据服务;要以需求为导向,采集市场数据、用户数据,创新数据应用模式,初步实现内容供应的运营模式向数据驱动转变。加强行业级数据管理服务机构建设,建立数据汇聚、共享、交换和应用的科学机制。 

  3.探索知识服务模式。新闻出版企业要积极参与知识服务标准规范研制,构建各专业领域知识体系,建设知识资源数据库,开发多层次、多维度、多形态知识服务产品,搭建分领域知识服务平台;鼓励新闻出版企业之间开展合作,建设跨领域知识服务平台,跨领域调取知识资源,开发跨领域知识服务产品;要积极创新知识服务模式,面向不同终端、采取不同方式,实现精准的多形态知识服务供应,以知识服务兼容文献服务等其他服务模式,探索知识服务在专业、大众、教育出版的转型升级进程中的应用模式。加强国家级知识服务机构建设,推动国家知识服务平台及知识资源数据库库群建设。 

  4.持续开展创新。新闻出版企业要积极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创新项目,应用新技术、提出新标准,丰富产品形态、创新服务模式;要加快与广播影视等领域内容供应企业、互联网企业的融合,探索与外部产业跨界融合的新模式。鼓励新闻出版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技术企业,分类建设不同研究方向的新闻出版业重点实验室。 

  5.加快人才培养。新闻出版企业要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选派数字出版业务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积极参与参与数字出版千人培养计划,通过高校集中学习、新媒体企业实训和走出去交流等环节,培养推动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高端复合型人才和专门人才;鼓励新闻出版企业和行业社团组织联合研究机构、高等院校、技术企业等创新数字出版人才培养模式,开展专题和专业培训;倡导高等院校加强数字出版及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加快培养数字出版基础人才,扩大数字出版人才储备池。 

  四、保障措施 

  1.加快标准制定。加快支撑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工程标准的制定工作,并继续加强宣贯和培训,指导新闻出版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提高新闻出版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项目标准的采标比例。 

  2.加强政策扶持。加强对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的具体指导,通过发布一系列具体指导性文件,做出具体工作部署。充分利用新闻出版改革与发展项目库,优先考虑将深化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纳入新闻出版改革与发展项目库,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组织、管理、协调、支持和服务。 

  3.拓宽资金渠道。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重点项目予以扶持。鼓励新闻出版企业运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 

  五、分工与要求 

  1.推动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共同组织与推进。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做出具体工作部署、细化进度安排、完善项目管理规范,指导行业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各项工作。财政部负责制定落实有关财政支持政策。 

  2.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各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应确定具体部门负责组织、推进本地区相关工作。要切实加强深化阶段的组织管理工作,既要组织好相关项目申报工作,更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落实。 

  3.各相关行业机构、行业协会要进加快支撑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能力建设。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信息中心、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及相关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根据统一部署,负责配合总局及各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落实对应的专项任务。要从机构建设、标准规范建设、制度与机制建设、行业基础环境建设、共性技术研发等方面全面推进,加快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能力。 

  4.各新闻出版企业要进一步加大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投入。各新闻出版企业应当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做好企业发展顶层设计与长远规划,用好财政资金投入、用足扶持政策,同时不断加大企业在人财物方面的投入,全力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各新闻出版企业要及时向所在地新闻出版广电局、财政厅(局)报告工作进展。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财  政  部 

  2017年3月17日